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19.10.1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截至2022年8月1日,共有现行有效的医疗器械监管行政法规2部(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部门规章20部,包括:
2.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2018.3.1施行)
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2016.2.1施行,修订中)
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修正)
6.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19.1.1施行,修订中)
7.《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2020.3.1施行)
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21.10.1施行)
7.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2014.10.1施行)
2.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20.1.1施行)
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2019.4.1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修订)
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19.4.1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修订)
5.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19.10.1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