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户外公共健身设施管护,4月9日,淮安市淮安区出台《户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则》。
淮安区在2023年冬季进行的全区城乡户外公共健身设施使用情况普查中发现,尽管区政府以形式,提出公共健身设施“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并明确了各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主体,以强化责任意识,但基层尤其是农村户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仍存在管理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导致一些体育健身设施、器材加快老化、破损,一些设施、器材没有充分利用现象。为此,淮安区在调研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并出台《户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则》。
淮安区《户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则》中的户外全民健身设施,特指建设在城乡社区、公园、广场等露天公共场所,供群众免费使用的健身器材。《规则》着重明确:一是户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安装和管理维护工作总体要求;二是科学规划安装户外全民健身器材;三是做好户外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工作具体规定;四是强化督查,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每季组织一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抽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进行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