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望区应急管理局与区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非法充装、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丙烷)行为。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新市镇来龙村的一处民房内,当事人陶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存储各类气体钢瓶58只,并配备有一套充装设备,进行气体充装作业。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制止了陶某某的非法行为,并依法对涉案钢瓶进行了查封扣押,将其转移至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经查,当事人陶某某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条件的民宅内从事非法充装、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且未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涉嫌危险作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按照“行刑衔接”机制,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博望区应急管理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公安机关加强办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移送,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同时,该局还加强与住建等部门的协作,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唱好“协奏曲”,打好“组合拳”。
下一步,博望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主动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深做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精准执法和案例教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加快建设“四区一极”新博望,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