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本报A7版以《市人民公园健身器材缺损大》为题,报道了市人民公园内健身器材损坏严重一事。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小区内的健身设施也存在损坏、老化的情况。3月12日至15日,记者走访城区多个社区及小区发现,不少健身器材看上去已非常陈旧、残破不堪,并且未标注生产和安装日期。居民担心这些健身器材存在超期“服役”的嫌疑,容易伤人。
3月12日,记者来到奎文区东关街道中和园社区的社区广场看到,不少市民吃完午饭后来此健身。但记者发现,此处的健身设施比较老旧,有的缺了“胳膊”,有的断了“腿”,居民只能挑着用。另外,记者在几处健身设施上看到,标签上虽然标注了生产厂家等信息,但并未标注安装日期和使用期限,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在潍城区双合小区,记者同样看到,健身设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其中一架双杠木质部分满是裂缝,并且已经松动。“这些健身设施不能再用了,万一哪天出现问题,很可能伤到人。”该小区业主刘先生对记者说。
15日,记者来到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看到大多数健身设施锈迹斑斑。另外,一些健身设施上的标识牌脱落,上面并没有标识出安装时间和使用年限。
该小区业主张先生对记者说,他有晨练的习惯,这些健身设施刚安装时,他经常前来健身。这些健身设施已经使用多年,加之风吹雨打,大多数已经生锈,由于担心安全,他现在很少来了。
小区内的健身设施,究竟由谁承担管理和维护责任?3月14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多年的舜华园小区物业负责人陈经理。陈经理表示,健身设施属于小区的内部设施,物业就应该尽到相应的责任,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使用。陈经理说,物业一般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区内的健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一般就是上漆,固定一下螺丝,科技含量并不是很高,物业工作人员就可以做。”陈经理说,如果有一些器材真的老化不能用了,物业一般会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当谈及很多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可能存在超期“服役”或损坏严重的问题时,陈经理表示,老小区情况复杂,物业管理存在一定难度,有些小区的物业费一直收不齐,很难有多余的经费对健身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久而久之,就造成了这种现象。
不属公共设施,老旧器材可申请更换据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陈科长介绍,目前城区公共场所的健身设施,大部分是由市体育局建设的,并由市体育局聘用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还有一些公共场所的健身设施进行属地管理,由当地的体育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修。
陈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全面健身条例》的规定,新建小区的开发商一般都会在小区内配备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这些健身器材一般由社区居委会或小区物业进行管理。
陈科长说,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健身器材的使用年限为8年,一旦超过了使用年限,市体育局会组织对其进行拆除更换。对于一些老旧小区可能存在的健身设施超期“服役”问题,陈科长表示,小区物业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有更换需求,可由社区统一向所在地的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舜华园小区物业负责人陈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开发商自建的健身器材大都无需向体育部门备案,因此这一块的管理比较薄弱,如果物业管理再不到位,就很容易出现问题,而监管缺失是造成小区健身器材安全指数不高的重要原因。在接受采访时,有不少业主认为,应该由小区物业或相关部门组织专门的巡查人员和维修人员对健身器材进行管理、维修。陈经理也坦言,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目前小区或社区对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仅限于刷漆和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材扔掉。陈经理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文件,明确维修和更换健身器材的资金应该从哪儿出,应该走什么程序,让物业公司有章可循,让市民可以安全、放心地使用健身器材。文/图本报记者赵春晖邓永杰
本报讯3月10日,本报报道了市人民公园部分健身器材损坏严重一事。3月15日上午,记者接到了市人民公园工作人员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表示,公园内损坏的健身器材已经修复。
李先生告诉记者,经过近一周的努力,他们已将公园内损坏的健身器材全部修好,并且重新刷了油漆。“希望大家共同爱护公园内的健身器材,这些健身器材是为了方便大家锻炼身体而设的。只有大家共同维护,才能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李先生说。
家住潍城区向阳小区的李大爷告诉记者:“现在这些损坏的健身器材都已修好,我们又可以在这里锻炼身体了,真是太好了!”(记者常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