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知名演员李某惊讶地发现自己在一家健身器材广告中被“代言”,然而他从未同意或授权使用自己的肖像和姓名。广告公司未经许可,将李某的照片和名字用于宣传,暗示他是该品牌的支持者。李某对此行为感到非常愤怒,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发现侵权行为:李某的粉丝首先在社交媒体上发现了这则广告,立即通知了李某。李某确认广告内容未经授权,广告不仅在网络上流传,还在多个公共场所播放,影响范围广泛。
初步交涉:李某的律师团队迅速联系了广告公司,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李某的肖像和姓名,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广告公司最初声称他们获得了第三方授权,但无法提供合法的授权证明。
提起诉讼:在与广告公司交涉无果后,李某决定提起诉讼。他提交了广告视频、截图及粉丝证言等证据,证明广告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形象。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法院认为广告公司未经李某同意,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商业宣传,严重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法院最终裁定广告公司构成侵权行为,命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李某的形象并公开道歉。同时,法院判决广告公司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50万元。法院强调,擅自使用他人形象进行商业用途是一种严重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