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柜类/文件柜,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柜类/柜,货物/设备/体育设备设施/球类设备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请选择近三年的日期)(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