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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关于发布《国际象棋赛事活动办赛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杏彩平台官网 作者:杏彩体育官网app时间:2024-11-23 09:24:23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内赛事的监督管理,保障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际象棋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国际象棋协会起草了《国际象棋赛事活动办赛指南》,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现发布《国际象棋赛事活动办赛指南》(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对国际象棋赛事的监督管理,保障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际象棋项目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际象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体外字〔2014〕519号)《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体外字〔2002〕111号)等法律规章,特制定《国际象棋赛事活动办赛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所称的赛事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国际象棋国际性赛事、全国性赛事、地方性赛事等赛事活动。在线开展的国际象棋双多边对外交往、举办国际赛事,参照本指南举办相关活动的程序报批。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全国国际象棋赛事活动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订与贯彻赛事的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各地组织举办赛事提供必要的服务、引导。

  第二章 赛事的分类一、国际赛事国际赛事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国际象棋赛事。按照赛事主办方、比赛性质和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一)A类国际赛事1.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涉及奥运会、亚运会资格或积分的赛事。2.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国际赛事。3.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棋牌中心”)或本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组织的国际赛事,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赛事。(二)B类国际赛事棋牌中心或本协会主办,或与地方共同主办但由棋牌中心或本协会主导的国际赛事。(三)C类国际赛事1.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赛事。2.由地方主导,棋牌中心或本协会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赛事。(四)由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其他商业性、群众性国际赛事,赛事主办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根据地方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地方国际象棋主管部门对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商业性、群众性国际赛事应在竞赛组织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五)参加以上赛事活动人员的来华邀请函、接待通知等相关外事手续,按照“谁审批谁邀请”的原则办理。二、全国赛事(一)由棋牌中心或本协会主办的含有“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全国性赛事。(二)全国赛事分为锦标赛事和商业赛事及其他群众赛事。三、地方赛事由地方国际象棋主管部门或地方协会主办的赛事,包括地方锦标赛事和商业赛事及其他群众赛事。

  第三章 赛前准备工作赛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将直接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对赛前工作要重视,要求做到细致和周密。这一阶段要做好下列工作。四、构思与策划对举办赛事的目的、意义、规格、规模、经费来源,以及场地、食宿、交通等问题,进行周密的构思和策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给有关领导和部门,经批准后进入赛事申办程序。五、赛事申办(一)国际赛事1.A类国际赛事审批程序及要求A类国际赛事,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并按照现行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参加此类活动人员的来华邀请函、接待通知等相关外事手续由体育总局办理。2.B类国际赛事审批程序及要求B类国际赛事,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原则上由承办地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参加此类活动人员的来华邀请函、接待通知等相关外事手续由地方办理。具体操作流程是:(1)承办(或参与主办)单位所在省级或与地方有外事审批权单位同级的体育主管部门事先书面向棋牌中心(或本协会)提出申请;(2)棋牌中心(或本协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程序履行内部审核手续,出具相关意见函;(3)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报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3.C类国际赛事审批程序及要求:C类国际赛事实行报备制。作为地方外事活动由地方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来华邀请函等相关外事手续。具体操作流程是:(1)赛事举办地的省级或与地方有外事审批权单位同级的体育主管部门事先书面向棋牌中心(或本协会)提出申请;(2)棋牌中心(或本协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程序履行内部审核手续,出具相关意见函;(3)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报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棋牌中心(或本协会)对相关赛事给予业务指导。4.国际赛事的申报时间A类国际赛事由比赛举办地的体育主管部门原则上不晚于赛事举办日12个月前申报;B类国际赛事原则上不晚于赛事举办日3个月前申报;C类国际赛事原则上不晚于赛事举办日2个月前报备。5.申报内容(1)国际赛事申办表(见附件2)。(2)赛事筹备的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方案、接待方案、工作计划、安全方案、卫生防疫方案、应急预案等。(3)省级或与地方有外事审批权单位同级的体育主管部门的申请函。(4)竞赛规程。(二)全国赛事1.申报时间申办单位原则上不晚于赛事举办日3个月提出申请。2.申报内容(1)加盖地方国际象棋主管部门或国际象棋协会公章的全国赛事申办表。(见附件1)(2)赛事筹备的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方案、接待方案、工作计划、安全方案、卫生防疫方案、应急预案等。(3)竞赛规程。(4)其他与赛事申报相关的文件。(三)地方赛事地方赛事采用属地管理,不得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六、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办赛流程(一)办赛条件审核1.本协会收到申办报告及申办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招标的赛事将由本协会组织赛事公开招投标。(二)列入竞赛计划本协会根据赛事申办单位的办赛经验、赛事规格等实际情况,对赛事地举办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如需实地考察,协会将在收到申请后选派代表到举办地进行考察,承办方应向本协会进行赛事方案汇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1.本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公布。2.符合办赛条件的赛区,本协会将根据比赛日程、竞赛工作安排,参照各申办单位的办赛意向和客观条件安排具体比赛时间,列入竞赛计划。(三)签订办赛协议本协会与比赛承办方、协办方、执行方商定合作办赛有关事宜,确定办赛标准与条件,签订办赛协议。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执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协议原则上不晚于赛事举办日2个月前签订。七、成立赛事组织机构和人员(一)成立筹备委员会承办单位申办比赛成功后,可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与本协会的日常联络。根据赛事举办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落实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单位的接待酒店及赛场,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规程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如报到地点、比赛地点、联系人、交通信息等)提交本协会,由本协会根据规程草案修改、制定并发布竞赛规程。(二)设立赛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1.根据所举办比赛的性质和级别,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执行单位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并按照相应规定定制赛事组委会公章。2.承办单位应组建赛事筹备、组织和执行人员队伍,提出建议人员名单后,由本协会复核。3.组委会领导机构一般可设以下职位:名誉主任、主任、执行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等。4.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执行机构,一般包括:综合协调部(办公室)、竞赛部、宣传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障和医疗救助部、市场开发部、对外交流部等。(1)综合协调部(办公室)职责贯彻组委会的指示和决定,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大会活动日期,组织开、闭幕式,提交本协会所需要的相关信息。(2)竞赛部职责制定比赛日程、编排秩序册、组织裁判员学习、召集领队和教练员会议、传达比赛有关事项,参赛单位运动员的资格审核、布置赛场。(3)宣传部职责落实宣传报道的工作,对接媒体人员,组织宣传材料。(4)后勤保障部职责安排食宿、交通、财务、采购赛事相关物资等工作。(5)安全保障和医疗救助部职责维护比赛场地秩序和大会食、宿、行、医疗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6)市场开发部职责负责赛事的市场招商、赞助执行等工作。(7)对外交流部负责把握赛事有关的外事政策、方针和法规,为赛事提供外事指导和建议。负责统筹安排赛事的涉外工作,协助联络外国参赛人员,审核外国人来华的身份,协助赛事组委会管理来华外国人。负责审核赛事有关的外文材料,并提供专业的翻译意见。负责统筹安排赛事期间的重要外事活动以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5.具备条件的大型或重要赛事活动的组委会应当建立党组织,加强党对体育赛事活动的领导。(三)组建比赛竞赛团队根据赛事举办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组建比赛竞赛团队。1.本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比赛规模选调比赛竞赛团队,一般包括:赛事协调小组(执行运营方)工作人员2至4人,竞赛主任1人、技术官员(即裁判长和骨干裁判)3至5人左右。根据比赛的规模,人员规模将在上述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2.设立竞赛委员会,如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2或4人)、裁判委员会(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或4人、选调裁判若干名),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由本协会负责选派,具体人数视规模确定。八、制定竞赛规程竞赛规程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目的、性质、规模、时间、场地等因素而制定,同时要考虑比赛要求和限制条件等。竞赛规程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赛事基本信息:包括竞赛名称、日期、地点,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执行单位,以及参加比赛单位的范围等。(二)参加办法:明确参加队数、人数和参赛者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资格规定,以及报名截止日期、联系人(包括邮编、电话)、各参赛队报名须注意的事项等。(三)竞赛办法:确定比赛所采用的手段、方法和各阶段的赛制,以及所执行的规则、使用的比赛用具和比赛中的特殊要求。(四)经费开支:包括主办、承办单位和各参赛队应承担的费用和可享受待遇的内容、范围以及食宿标准等。(五)奖励办法:包括竞赛的录取名额、奖励形式和内容,重大赛事要在规程中说明体育道德风尚奖队伍、个人、优秀裁判员的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六)仲裁和裁判员:包括仲裁和裁判长人选等事项。(七)其他事项:1.注明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或规程解释权所属单位。2.竞赛规程下发的时间:国际A类赛事依据国际组织要求下发规程;其他国际、国内赛事原则上至少提前1个月下发规程;遇特殊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九、报名规程下发后,依据赛事需要由赛事承办方下发补充通知,详细说明入驻赛地酒店信息、食宿标准、支付方式和相关银行账号信息,提供交通信息和接待方案,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让运动员提前了解比赛的具体安排。报名表是竞赛编排的重要依据,因此接受报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报名表收到后,应按照规程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应立即与有关单位联系并要求修改。参赛单位或参赛运动员在赛前要求对报名表更改,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规程中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程进行。(一)在抽签、编排前:要求更改或取消运动员、工作人员名单,应予以同意,但须由参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二)在抽签、编排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取消运动员名单视为退赛,无故退赛按照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处理。(三)流程:整理报名单进行统计➡电话联系报名队伍告知对方确定报名成功➡核实其他不清楚的信息。十、抽签与编排报名结束之后,竞赛组和裁判组根据竞赛规程和报名情况确定比赛方案。首先进行抽签和编排工作。(一)抽签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完成,按照赛制相关规定进行抽签。抽签工作要科学、合理、公正、准确、公开,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二)编排抽签工作完成后,应立即进行编排工作。(三)其他如果报名情况与竞赛规程规定的内容差距过大,无法按原有赛制进行时,应及时提出修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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