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蹦床项目办赛指南、参赛指引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提升赛事服务水平,规范蹦床赛事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中心制定了蹦床项目的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
为加强对国内蹦床赛事的监管管理,规范蹦床赛事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文件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所称赛事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所有地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蹦床赛事(以下简称“赛事”)。
(二)蹦床赛事活动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执行体育行业规范,确保赛事活动安全,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三)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所承认的管辖蹦床运动的全国性运动协会,是全国性蹦床赛事活动的最高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与贯彻蹦床赛事的标准和管理制度,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与国内各级蹦床协会为合法组织蹦床项目赛事活动的社会各类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在我国境内由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主办或由省、区、市等或相关单位承办的国际、国内蹦床赛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国际性蹦床赛事。包括国际体操联合会、亚洲体操联合会授权我国承办的国际赛事和我国举办的国际邀请赛等。根据比赛性质确定参赛单位资格、比赛时间、地点、竞赛规程、奖励办法等事宜,须提前报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审批;
(二)国内蹦床赛事。全国性蹦床赛事由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主办和具体监管;跨省、市、自治区赛事,需在举办前向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报备并由其具体监管;其他级别的地区性赛事,需在举办前向本地区管理蹦床项目的相应地方单项体育协会备案并由其负责具体监管。
上述赛事的主办单位应在赛前30天向监管机构呈报依据《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蹦床项目办赛指南》编制的赛事组织方案。监管机构在比赛期间应指派赛事监督或技术官员进行现场指导、督查赛事,赛后要求组委会及时提交组委会工作总结。
未经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同意,在国内举办的蹦床项目赛事和活动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和“世界”、“国际”、“洲际”、“亚洲”、“全球”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依法加强对境外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蹦床活动的监督。境外组织在中国境内应当依法开展蹦床活动,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蹦床活动。未获得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认可的以及各类假冒国际蹦床组织必须中止,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任何蹦床赛事活动。
申办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主办的各类蹦床赛事,须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组织的赛事公开征集流程,根据征集程序取得办赛资格。
获得办赛资格的单位应按照中国蹦床技巧协会审定发布的最新版《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规程》、《国际体操联合会蹦床评分规则》、《开展大众蹦床运动的基本标准与要求》中关于竞赛环境、场地、设施、器材和安全措施要求等规定筹备和组织赛事。
组委会应在赛前3个月公布竞赛规程和比赛规则。竞赛规程和比赛规则的制定以最新版本的《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规程》、《国际体操联合会蹦床评分规则》、《开展大众蹦床运动的基本标准与要求》等相关文件为依据,组委会可以根据需要改变评分规则的部分内容,以利于推广本地区的蹦床运动。
参赛确认报名应至少于赛前2个月提交;提名报名名单应至少于赛前1个月提交。抽签结束后,确认报名时报的运动员人数不可以增加。提名报名截止后三天内,组委会应公布报名参赛运动员名单。
--当地技术主任:必须熟悉蹦床项目,最新版本的《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规程》、《国际体操联合会蹦床评分规则》、《开展大众蹦床运动的基本标准与要求》等相关文件。了解、负责指导并监督所有参与竞赛组织工作的人员,组织制定工作日程、工作计划、会议安排、比赛确切时间表、选择和使用竞赛器材、组织出场顺序的抽签、制作秩序册和成绩册等竞赛组织工作。
(一)竞技蹦床项目的比赛在室内举行,不能有自然光直射进入比赛馆,馆内高度必须至少达到10米(最好15米以上)。比赛和训练期间,馆内灯光亮度不得低于800勒克斯,同时不应令人感到刺眼。馆内温度和湿度,参照“湿润指数”指标,指标为22-30之间。
竞赛器材和观众席之间距离至少4米。比赛区与观众区之间必须设立明显的、用硬或软隔离隔开的分割区域。观众席不少于500个。
组委会必须在比赛场地提供一套高品质音响系统,提供独立的播音设备。在裁判席测量音乐和播音的音量,不得高于80分贝/1000赫兹。组委会承担遵守关于音乐版权方面的当地法规的责任。热身场地及训练场地也要有必要的放音设备。
组委会要在比赛场馆内设置指示清晰、流线合理的标识牌,为参赛队、媒体、技术官员和观众指引行进路线。
竞赛器材的各项参数应符合最新版的《国际体操联合会器材标准》和/或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最新公布的器材标准。
组委会要安排器材主管与器材厂家技术人员共同安装比赛和训练器材,在训练和比赛开始前检查器材的参数和性能,达到最新版的《国际体操联合会器材标准》的要求,并在器材检查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器材检查记录单原件必须建档留存。
(二)大众蹦床项目赛事的比赛场馆和竞赛器材,要符合《开展大众蹦床运动的基本标准与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在正式比赛和训练期间必须提供至少1名正式医生、1名医疗辅助人员和1间医疗室或1个医疗工作台。在比赛区域必须提供有效的急救或急救服务,同时还应提供基本应急服务和1张有固定颈椎功能的担架。组委会要在工作计划中公布至少一家赛事官方医院。
运动队驻地宾馆应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并对肉制品(猪 肉、牛肉、羊肉等)送往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并留样。
组委会应尽可能对赛事进行电视或网络直播或转播,加大观看赛事的受众数量。组委会应积极通过媒体进行赛事新闻发布,积极宣传赛事及重点参赛运动员,对比赛中出现的好成绩、好故事加大报道力度,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
组委会应指定一名当地新闻联络官。该官员负责在赛前、赛中和赛后为媒体提供有效的和足够的设施与服务。
组委会必须在赛前至少1个月向当地门对赛事进行报备。组委会必须在赛前至少40天制定出赛事安保方案,并采取恰当有效的安保措施,保护参赛队伍和场内观众的安全。组委会必须采取有效的必要措施,确保观众不进入比赛区域。
此外,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降低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成本。
(一)各参赛队填写《报名确认表》、《自愿参赛责任书》后,按规程要求时间发送至组委会报名接收邮箱或在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予接收。
(二)如组委会提出要求,各参赛队将本队队伍简介(基本情况及特点等,限120 字以内)、队员照片及单位LOGO发送至组委会报名接收邮箱。以上内容主要用于“赛事手册”、赛场介绍等。
(三)一名教练只能代表一个参赛队参赛。每个参赛人员在队伍中只能选择担任一个职务,不能身兼多职。
(一)如组委会提供接站交通服务,请按规程要求时间提前告知组委会交通部门报到信息,包括日期、航班或车次、抵达站点、抵达时间、人数、领队联系方式和超规行李(如有),逾期不予安排。
(二)如组委会提供送站交通服务,请在报到时告知组委会交通部门离会信息,包括日期、航班或车次、出发站点、出发时间、人数、领队联系方式和超规行李(如有),逾期不予安排。
(三)如组委会提供食宿服务,请在报名后与组委会电话确认相关信息,包括:选择的酒店和标准(如有)、入住人数和性别、特殊房间需求、超编人员住房需求、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需求、缴费金额和缴纳方式、少数民族和宗士饮食需求等。
(四)如组委会不提供食宿服务,请在报名后与组委会电话确认以下信息:领取材料、裁判会议、领队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三)如有申诉要求,按照组委会公布的申诉办法或仲裁条例执行,不符合程序或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