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有氧数量拟不少于20台,团体操课程种类拟不低于7种,巡场教练应对顾客提供基本健身指导……《健身房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近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不仅对健身房设备设置、课程设置、服务内容提出了要求,还特别提出,如遇投诉,健身房应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有效反馈,并及时跟踪投诉处理满意情况。
健身教练除了应持有行业组织认可的资格证书,具有运动健身相关知识和技能,还应具备基本的急救方法与操作技能。为保护个人隐私,征求意见稿提出,健身房及其工作人员应对顾客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为保证安全,健身房应悬挂关于场地、器材和设备的使用说明,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器材和设备上,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此外,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和器械,并摆放于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实际容纳的锻炼者人数不应超过最大容纳人数,当接近最大容纳人数或高峰期人员相对聚集时, 应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健身房还应提示顾客购买公共责任保险,并提前告知顾客不能参加健身的疾病。
空气清新、光照明亮柔和、温度适宜的健身房会为锻炼者带来良好的体验。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健身房各区域应无异味,练习区宜采用暖色光源。室内温度夏季应在 22℃至28℃之间、冬季则维持在16℃至24℃之间,室内湿度夏季控制在40%至80%之间、冬季则保持在30%至60%之间。
在健身场地内,有氧练习区的有氧种类不少于4种,数量不少于20台;而力量练习区的力量种类不少于5种,包括腿、臂、肩、背、胸、腹、心肺等材,自由重物练习所用的固定哑铃不少于10副、调节哑铃不少于6副,并有数量与之相匹配的哑铃架。健身房应配备巡场教练,对顾客提供基本的健身指导,确保顾客安全健身。
团体操课程种类不低于7种,如蹦床操、踏板操、搏击操、有氧操、杠铃操、瑜伽、普拉提、 动感单车、爵士舞等。团体操练习区至少配有1套公共音像设备和无线麦克风,辅助健身器材不少于2种,软垫不少于30套。体质测试区有身体形态、机能、素质测试系统,能测定身体成分、心肺功能和肌肉力量,能为顾客进行身体评价,并能制定相应的健身指导计划和膳食参考方案。
为了改进服务,健身房应定期组织顾客满意度调查,调查活动可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调查服务质量水平,服务项目、设备设施改进需求,客户抱怨处理等情况。
在处理顾客投诉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健身房应公布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接待人员、反馈时限等内容,就顾客或相关方的投诉做出安排。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投诉方做出有效反馈,并就投诉处理满意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同时,还应对投诉意见信息、顾客满意度调查、日常运营服务情况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改进措施,优化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