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平方米;新建特立体艺馆1栋,总建筑面积为8500平方米,购置教学、体育器械、信息化等设备;完成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
1.4 招标范围:项目拆除音乐楼约572平方米;新建特立体艺馆1栋,总建筑面积为8500平方米,购置教学、体育器械、信息化等设备;完成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5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规定执行。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主管部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322国道南100米 建设单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